G001「烈变」千人黑客松 · 报名补充条款
版本 V1.5-G001-addendum(v5) · 更新日期 2026-07-29 · 生效日期:G001 报名通道上线之日 · 主体:上海她构未来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一、引言:本补充条款与 主协议的关系
1.1 本补充条款("本 addendum")是 SheNicest 隐私政策 V3.0 的事件级补充协议。除非本 addendum 明确修改或补充,否则 主协议的所有条款对 G001 报名者继续完全有效。
1.2 本 addendum 与 主协议共同构成 G001 报名者与 SheNicest 之间的完整个人信息处理约定。两者如有冲突,以本 addendum 为准(仅就 G001 范围内)。
1.3 主协议已通过外部法律服务提供者审核。本 addendum 仅在主协议之外增加 G001 必要的额外条款,未修改主协议的任何条款。
1.4 报名 G001 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 主协议 + 本 addendum。请在报名前完整阅读两份文档。
二、定义(GB/T 35273-2020 口径)
- 「敏感个人信息」: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28 条,指一旦泄露或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身份证件号码、护照号码、港澳台居住证号码、生物识别信息均属此类。
- 「单独同意」: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29 条,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前,针对该项处理活动单独取得的、不与其他同意捆绑的、主动肯定性动作(如主动勾选、签字)。默认勾选、与其他条款一并勾选均不构成单独同意。参见 GB/T 42574-2023 第 5.2 条。
- 「删除」:依据 GB/T 35273-2020 第 3.10 条,指使个人信息不可被检索、访问的处理方式;删除效果以经数据恢复工具验证不可恢复为准。
- 「必要影像」:为维护活动现场公共秩序、人员安全所必需的影像采集,包括入场核验、安保巡查、应急处置。该类影像处理无需取得单独同意(履行法定义务)。
- 「可选宣传影像」:用于活动回顾、社群分享、合作伙伴致谢、对外传播的影像。该类使用必须取得单独同意。
- 「商业用途影像」:用于商业广告、品牌推广、AI 训练、数字人合成、付费媒体投放的影像。该类使用必须取得独立、显式同意,且不可与报名捆绑。
- 「近亲属」:依据《民法典》第 1045 条,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个人信息处理者
| 项 | 内容 |
|---|---|
| 公司全称 | 上海她构未来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常用名 | SheNicest / 她构未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与主协议一致) |
| 法定代表人 | 倪珍 |
| 注册地 | 上海市徐汇区西岸 |
| 联系方式 | shenicest.official@gmail.com |
|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联系方式 | shenicest.official@gmail.com |
说明:主协议使用的"上海她构未来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本 addendum 一致,为 SheNicest 对外签合同主体(含 G001 与场地的合同)。本 addendum 是主协议的事件级补充,主体不切换。
四、G001 增量采集项(在主协议之外)
除 主协议第三章节列出的常规采集项外,仅就 G001「烈变」千人黑客松,我们额外采集以下敏感个人信息:
| 字段 | 用途 | 是否敏感 | 是否必填 |
|---|---|---|---|
| 真实姓名 | 活动保险 + 公安备案 + 现场签到 + 票务实名 | 否 | 必填(公安备案必备) |
| 证件类型(身份证 / 护照 / 港澳台居住证) | 确定证件号码格式 | — | 必填 |
| 证件号码 | 活动保险 + 公安治安备案 + 北京场地票务实名核验 | 是(依据《个保法》第 28 条) | 必填(默认未勾选,需单独同意后才能提交,详见第六节) |
| 出生日期 | 辅助身份核验 + 保险年龄确认 + 未成年人识别(<14 岁禁报,14-18 岁触发监护人确认) | 否 | 必填 |
| 手机号 | 录用通知 + 紧急联络 | 否 | 必填 |
| 邮箱 | 录用通知 + 赛事规则与社群承诺送达 | 否 | 必填 |
⚠️ 证件号码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收集时需取得您的"单独同意",详见第六节。
五、单独同意机制(依据《个保法》第 29 条 + GB/T 42574-2023)
我们收集证件号码时,您将看到一个独立的勾选框:「本人已单独同意:身份证件号码(敏感个人信息)仅用于实名入场核验、活动保险投保及公安治安备案,AES-256-GCM 加密保存,活动结束后 90 天起按本 addendum 第十节销毁;默认未勾选」。此勾选独立于 主协议的其他同意条款与其他授权,您可以拒绝,拒绝将导致您无法完成 G001 报名。
本单独同意机制在 platform 端实现五重保障:
- 前端:勾选框默认未勾选,独立于其他同意项,不可一并勾选;明确可拒绝。
- 告知:勾选时附完整告知文本(用途、加密方式、保留期、销毁机制、撤回路径)。
- 后端:服务端校验 PII 字段必须配套勾选,
agreed_privacy_bool !== true直接拒绝写入。 - 审计:勾选时间、IP、协议版本号("V1.5-G001-addendum")记录至数据库,仅供合规审计使用。
- 反默认勾选:默认状态
unchecked,前端禁止checked=true渲染(依据 GB/T 42574-2023 第 5.2 条 + 最高法 2021 人脸识别司法解释)。
六、影像/肖像授权(3 层独立勾选,均默认未勾选)
依据《民法典》第 1019 条(肖像权)+ GB/T 42574-2023 第 5.2 条(不得默认勾选),您的影像/肖像使用分三层独立勾选:
6.1 安保/秩序影像(必要,免同意)
活动现场公共区域的安保巡查、应急处置所采集的影像,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13 条第 1 款第 2 项(履行法定义务),无需取得单独同意。使用范围严格限于安保、应急与可能的司法协助。
6.2 对外宣传影像(可选,必须单独同意)
□ 我同意 / □ 我不同意(默认未勾选)SheNicest 将活动现场我的影像用于:活动回顾、社群分享、合作伙伴致谢、对外传播(官网 / 公众号 / 视频号 / 媒体报道)。同意范围:非商业用途 + 公益传播。
6.3 商业用途影像(独立勾选,不可与报名捆绑)
□ 我同意 / □ 我不同意(默认未勾选)SheNicest 将我的影像用于:商业广告 / 品牌推广 / AI 训练 / 数字人合成 / 付费媒体投放。本勾选独立于第 6.2 节,不得捆绑报名。
授权期限:默认 3 年,自活动结束日起算。可撤回(详见第十一节)。可转授权须另行同意。不使用"永久 / 不可撤销 / 可任意转授权"格式条款(违反最高法 2021 人脸识别司法解释第 11 条无效)。
未满 14 周岁:本节三项勾选须由监护人代为作出,并填写监护人身份证号 + 关系证明 + 监护人电话(详见第十二节)。
七、公安治安备案特别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05 号,2007 年颁布)第 12、13、14 条: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预计参加人数达到 1000 人以上的,举办者应当在举办日的 20 个日历日前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北京场地为 20 个工作日前,依据《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 14 条);申请时应提交 4 项材料:
- ① 营业执照(上海她构未来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② 安全责任人身份证
- ③ 活动方案(含票证查验流程)
- ④ 安保方案 + 场所证明
G001 SheNicest Summer 2026 千人女性黑客松属此类活动,SheNicest 依法向场地所在区/市级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提交安全许可申请。
报送内容包括(北京市公安局 2024-07 基线要求):
- 真实姓名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联系手机号
- 邮箱(活动通知与应急联络)
报送方式:加密电子文件(CSV),通过专用渠道对接。报送完成后留有审计日志(仅记录"何时报送多少条",不记录已报送的明文)。
八、票务实名(场地基线)
依据北京市公安局 2024-07 便民利企政策与大型活动安保实操惯例:
- G001 场地(北京市内)默认要求票务实名制 + 现场身份证查验。
- 主办方统一采集姓名 + 身份证 + 手机 + 邮箱 4 字段作为票务实名基线。
- 安保方案中承诺:附条件退票流程(参赛者因故无法到场,可在活动前 X 日申请退票)+ 现场身份证查验流程(入场时核对身份证件原件或电子身份证)。
- 若最终场地不在北京或当地公安政策不同,以当地公安治安支队书面口径为准,本 addendum 据此相应调整。
九、G001 数据保留期与销毁(依据《个保法》第 19、47 条)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19 条"保存期限应当为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
9.1 分类型保留期
| 数据 | 保留期 | 起点 | 法律依据 |
|---|---|---|---|
| 身份证件类 PII(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 活动结束后 90 天 | 2026 年 G001 活动结束日 | 保险理赔追溯期 + 公安协查窗口 |
| 手机号 / 邮箱 / 餐食偏好等非敏感个人信息 | 5 年 | 收集日 | 活动复盘与后续活动通知(个保法第 19 条必要性) |
| 审计日志 | 5 年 | 操作日 | CAC《合规审计管理办法》第 13 条 |
| 财务凭证 / 交易记录 | ≥5 年 | 交易完成日 | 《电子商务法》第 31 条 |
| 网络日志 | ≥6 个月 | 操作日 | 《网络安全法》第 21 条 |
9.2 五处同步物理删除(依据 GB/T 35273-2020 第 8.3 条)
活动结束后 90 天起,自动执行销毁脚本。销毁范围:身份证件类 PII(真实姓名字段、证件类型字段、证件号码字段及其加密密文与哈希)。
删除不是"软删除",而是五处同步物理删除:
- 主数据库(写 + 删)
- 数据库副本(read replica)
- Redis 缓存
- 应用日志(脱敏备份)
- 离线备份(对象存储 + 加密归档)
上述五处均执行 DELETE + 至少 7 次覆写,删除效果以不可被检索、访问,且经数据恢复工具(如 Recuva、TestDisk)验证不可恢复为准。
法定保留期未届满(如财务凭证≥5 年、平台交易≥3 年、网络日志≥6 个月)转加密归档只读,单独密钥保管,权限严格隔离。
9.3 加密
证件号码使用 AES-256-GCM 算法加密存储(256 位密钥);传输 HTTPS / TLS 1.2+;访问控制仅限 SheNicest 法定代表人 + G001 活动管理员可解密,所有查看操作写入审计日志(含查阅人、时间、目的)。
十、数据跨境
SheNicest 采用 境内采集 + 境内存储 模式(腾讯云上海机房),不会主动将您的 PII 传输至境外。
例外情况:
- 如您为中国境外地区参与者,您主动向我们提交个人信息的行为,意味着您知悉并同意您的个人信息将在中国境内被收集、存储和处理。
- 根据您的所在地法律法规(如欧盟 GDPR / 加州 CCPA),您可能享有额外权利。
- G001 数据未被公开发布为重要数据,不适用《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2024-03)下的安全评估路径。
如有跨境相关疑问请联系 shenicest.official@gmail.com。
十一、数据泄露应急处置(依据《个保法》第 57 条)
若发生 PII 泄露事件:
| 步骤 | 时限 |
|---|---|
| 内部评估泄露范围 + 启动应急响应 | < 24 小时 |
| 通知您(如涉及您的 PII) | < 72 小时 |
| 通知监管部门(如 ≥1 万人或严重情形) | < 72 小时 |
| 启动密钥轮换 + 全量重加密 | < 7 天 |
通知模板:邮件标题"[SheNicest 数据安全通知] + 简要说明",含泄露字段、可能影响、我们已采取的措施、您可采取的防护建议。
十二、您的权利(含便捷撤回机制)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44-50 条 + 最高法 2021 人脸识别司法解释第 12 条,您享有以下权利:
12.1 便捷撤回方式
- 邮件撤回:发送"撤回"至 shenicest.official@gmail.com(推荐,写明姓名 + 报名活动 + 撤回范围:全部 PII / 仅证件号 / 仅肖像 / 全部同意)
- 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发送"撤回"至 SheNicest 公众号
- 报名系统内撤回(已上线):登录
shenicest.com/platform→ 我的报名 → "撤回本次同意"按钮 → 弹窗选择撤回范围 → 二次确认 → 即时生效(详见 12.5 节)。
收到撤回通知后:
- 停止使用该字段(除已发布的对外影像物料外,详见 6.x 节)
- 删除数据(按本 addendum 第九节销毁机制)
- 回复您确认收到 + 销毁完成时间
12.5 报名系统内撤回(已上线)
为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47 条 + 最高法 2021 人脸识别司法解释第 12 条关于"便捷撤回"的要求,SheNicest 已完成报名系统内撤回功能(2026-07-25 上线):
- 操作路径:登录
shenicest.com/platform→ 我的报名 → "撤回本次同意"红色按钮 → 弹窗选择撤回范围 → 二次确认 → 即时生效 - 撤回范围:① 全部 PII ② 仅身份证件类 ③ 仅肖像授权 ④ 全部同意(同时撤回 6.2 + 6.3 节)
- 实现保证:撤回后相关字段从数据库删除并记录审计日志(依据本 addendum 第 9.2 节)
12.2 撤回前已发售/已投放物料效力
- 已未投放的物料:收到撤回后 10 个工作日内下架
- 已公开发布的物料(如过往报道、视频号历史视频):在合理流通期内可继续使用,但不再用于新增场景;如下架需经法务评估成本
- 已发售的实体物料(如贴纸、胸牌、纸质物料):可在合理流通期内继续使用,不回收
12.3 其他权利
| 权利 | 我们的支持 |
|---|---|
| 知情权 | 即 主协议 + 本 addendum |
| 决定权 | 是否提供 PII 由您决定(但拒绝可能影响报名) |
| 查询权 | 登录 shenicest.com/platform 后可在"我的报名"中查看报名记录;身份证件信息加密存储、不在页面展示,如需查询或更正请联系 shenicest.official@gmail.com |
| 更正权 | 邮箱 shenicest.official@gmail.com 申请更正 |
| 删除权 | 活动结束前可申请提前删除;活动结束后按第 9.2 节自动销毁 |
| 撤回同意权 | 详见 12.1 节 |
| 投诉举报权 | (a) 联系我们;(b) 国家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12377 |
12.4 近亲属续期权(依据《民法典》第 994 条 + 最高法司法解释第 15 条)
本人死亡后,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代为行使撤回权。需提供:
- 近亲属身份证明(身份证 + 关系证明)
- 被代理人死亡证明(医院 / 公安 / 法院任一)
- 撤回申请(明确说明撤回哪些同意)
近亲属联系方式(选填)☐ 已填 ☐ 不填
⚠️ 我们在 15 个工作日内回复您的请求。
十三、未成年人保护(依据《个保法》第 31 条 +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13.1 年龄识别与报名限制
- 首步询问出生日期,自动计算年龄。
- < 14 周岁:禁止报名。依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 23 条,不收集其 PII。
- 14-18 周岁:需监护人追加独立确认(单独勾选框 + 监护人身份证号 + 关系证明 + 监护人电话),方可继续报名。
- ≥ 18 周岁:独立完成所有同意。
13.2 影像授权代行
14-18 周岁报名者的影像授权(第 6.2、6.3 节)由监护人代为作出,需额外勾选:
□ 我作为监护人,已阅读上述条款,代为同意 [未成年人姓名] 的影像授权(含安保影像除外)。
十四、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PIA)留档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 55 条 + CAC《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2025-02-14)第 13 条,SheNicest 将在活动报名通道上线前完成 PIA 报告,含:
- 处理目的合法性基础
- 必要性论证(最小化原则)
- 风险等级评估(高 / 中 / 低)
- 影响范围(涉及人数、字段类型)
- 缓解措施(加密、审计、培训)
- 保存期限
PIA 报告归档至 docs/legal/g001-pia-2026-XX-XX.pdf,保留期 ≥ 3 年,仅供 SheNicest 内部 + 监管检查使用。
十五、联系与争议
如您对 G001 个人信息处理有任何疑问、意见或行使权利的请求:
| 事项 | 联系方式 |
|---|---|
| G001 报名 / 隐私 / 权利请求 / 撤回 | shenicest.official@gmail.com |
| G001 法务 / 协议 | shenicest.official@gmail.com |
|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 shenicest.official@gmail.com |
我们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回复您的请求。主协议第十节的联系与争议解决机制继续适用于 G001。
十六、生效
本 addendum 自 G001「烈变」千人黑客松报名通道上线之日起生效。
本 addendum 是 主协议的事件级补充,不取代也不修改主协议。主协议对本 addendum 未涵盖的所有事项继续完全有效。
十七、与主协议的差异说明
| 项 | 主协议 | 本 addendum(G001 增量) |
|---|---|---|
| 实体名 | 上海她构未来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她构未来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主协议一致;G001 虽在北京办,对外签合同、含场地合同均使用上海主体) |
| 敏感个人信息定义 | 未定义 | 第二节新增(GB/T 35273-2020 口径) |
| 单独同意机制 | 原则性条款 | 第五节三重保障 + 默认未勾选 + 不可一并勾选 |
| 证件号码采集 | 未列出 | 明确列出 + 单独勾选 + 默认未勾选 + AES-256-GCM + 90 天销毁 |
| 影像/肖像授权 | 未涉及 | 第六节 3 层独立勾选(安保 / 对外宣传 / 商业用途),均默认未勾选 |
| 公安治安备案 | 未涉及 | 第七节明示 20 日前申请 + 4 项材料 + 5 字段报送 |
| 票务实名 | 未涉及 | 第八节 北京场地基线 4 字段 |
| 保留期 | 180 天(运维日志) | 第九节分类型表 + 五处同步物理删除 + 7 次覆写 |
| 数据跨境 | 提及未公开发布 | 第十节 明示境内存储 + 主动声明非重要数据 |
| 泄露应急 | 未涉及 | 第十一节 24h/72h/7d 三段时限 |
| 撤回机制 | 未涉及 | 第十二节 三种便捷撤回 + 撤回前已发布物料效力 + 近亲属续期权 |
| 未成年人 | 未涉及 | 第十三节 <14 禁报 + 14-18 监护人追加 |
| PIA 留档 | 未涉及 | 第十四节 活动前完成 + 归档 ≥3 年 |
十八、引用标准与法律依据
本 addendum 制定依据以下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与国家标准:
18.1 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11-01 施行)— cac.gov.cn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05 号,2007-09-21 公布)— gov.cn
- 《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bjrd.gov.cn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1019 条肖像权 + 第 994 条死者人格利益)— spp.gov.cn
-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2024-01-01 施行)— gov.cn
- 《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
-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2025-01-01 施行)— cac.gov.cn
-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2025-06-01 施行)— cac.gov.cn
18.2 最高法司法解释
- 《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5 号)— court.gov.cn
18.3 国家标准
- GB/T 35273-2020《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openstd.samr.gov.cn
- GB/T 42574-2023《信息安全技术 敏感个人信息识别指南》/《告知和同意的实施指南》— std.samr.gov.cn
- GB/T 45574-2025(2025-11-01 生效)
18.4 部门规章
- 《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2025-02-14)— cac.gov.cn
- 《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2024-03-22)— cac.gov.cn
- 北京市公安局 2024-07 便民利企政策 — gaj.beijing.gov.cn
- 文旅部+公安部 2023-09 关于 5000+ 营业性演出实名通知 — zwgk.mct.gov.cn